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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目标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日期:2013-03-27 00:00:00  浏览量:13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实行经济目标管理责任单位(以下简称"责任单位")的财务行为,有效组织和实施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责任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责任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  责任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成本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确保财务运作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学院实行经济目标管理责任单位为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责任单位财务工作实行法人代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制。

第六条    责任单位财务人员设会计、出纳各一名,由学院完美体育·(中国)手机网页版委派和管理。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七条   收入是指责任单位开展该业务活动及其他经营活动依法取得的资金。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非税收入必须全部汇缴财政纳入学院总体财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收入的确认遵循谨慎性原则,只有在开具发票、确认款项可收回时才能确认收入。

第八条   收入包括:

1、上级补助收入。即从学院和有关主管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2、事业收入。指责任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即责任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

第九条  非税收入票据由学院完美体育·(中国)手机网页版统一归口管理,由责任单位财务人员到学院完美体育·(中国)手机网页版领用和缴销。税务票据由责任单位财务人员按规定自行申购、使用和缴销。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条  支出是指责任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经营活动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责任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加强各类支出的预算和控制,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出应优先考虑基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责任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办法报学院批复后执行。所有支出必须取得合法票据作为报销凭证,由财务部门集中核算管理,准确反映经营活动成果。

第十一条  支出包括:

1、事业支出:即责任单位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2、经营支出:是责任单位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

3、上缴上级支出:即责任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定额或比例上缴学院的支出。

4、固定资产购进和大修理支出。包括设备购置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大修理更新改造费、图书资料购置费等。

 

 

第五章  利润(结余)及利润(结余)分配

第十二条  利润(结余)是指在一定会计时期责任单位经营活动所获得各项收入抵减各项支出后形成的。                   

第十三条  责任单位的利润(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应按与学院签订的合同定额上缴学院利润,并按合同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

第六章     资产管理

第十四条   资产是指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一般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十五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动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预付款项和存货等。流动资产是责任单位资产管理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必须建立健全有效内控制度,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条例》和《银行结算办法》办理现金及各种存款的结算,避免失误和损失。应当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调账。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经营生产有关的设备、工具等。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采购与使用

1、固定资产的采购由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注明采购理由、用途等事项后报责任单位负责人审批。

2、 对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的采购需经学院监审处签字。

3、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的采购须报院党委会批准同意。

4、符合政府采购范围的要通过政府采购。

5、新购固定资产必须办理验收手续,填制固定资产专用管理卡片,连同购货发票(大额购置需附购货合同)才能到财务部门办理报账手续。

6、对成批量或价值较高的固定资产的购置应进行招投标采购的制度,以降低购置成本,减少浪费,防止单位权益受损。

7、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经部门申请、学院后勤处和监审处等有关部门鉴定并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审批后报财务、后勤处核销该项固定资产账。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纳入财务统一入账,在支付必要的清理费用后全部转入单位专用基金(修购基金)专款专用。

8、固定资产的使用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由使用人妥善保管、使用、爱护。

第十八条  财务人员应会同责任单位办公室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做到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

第十九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责任单位转让无形资产须经学院领导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形资产评估作价。

第二十条 对外投资是指责任单位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向产业部门和其他单位的投资。经学院领导批准后,坚持"先评估,后转移"和有偿使用的原则。

第七章       负债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负债是指责任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二十二条  责任单位的负债应按其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第二十三条  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应付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预提费用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第二十四条  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负债。包括长期债券、长期应付款。责任单位应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二十五条  未经学院批准,责任单位不得向金融机构直接借款和购入债券。

第八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二十六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责任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总结性书面文件,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十七条  责任单位报送的财务报告分为年度、季度和月度。由资产负债表、利润和利润分配表、收支情况表、有关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第二十八条  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执行、资产使用、支出状况等,也可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采用常用比率分析法简要、准确分析单位的财务状况、获利能力和营运能力等。

第二十九条  财务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由责任单位会计每月向分管院领导和责任单位负责人报表,每年向学院完美体育·(中国)手机网页版负责人报表。

第九章       财务监督

第三十条  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责任单位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责任单位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和学院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

第三十一条  责任单位财务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第十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二条  凡是本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分类归档。

第三十三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或按季、按序号装订成册,标明起止日期、序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指定专人归档保存。

第三十四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报经责任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学院完美体育·(中国)手机网页版负责编制、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六条  制度经学院审核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