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业务指南
日期:2021-05-06 12:30:59  浏览量:0

一、设立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第三章第十五条。

2.《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二、申请条件

单位不为符合封存条件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的,职工可以凭《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业务申请表》、离职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向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可依职工申请办理。单位停缴6个月以内的,经中心向单位核实后,可依职工申请办理;单位停缴6个月以上的,职工向中心申请后,可直接办结。该业务同时可在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办理。

三、办理资料

1.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

2.离职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3.《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业务申请表》。

四、办理流程

提交资料→受理审核→联系单位→录入系统→办结

五、办理机构和办理地点

(一)线下办理

1.友谊路营业部(长沙市友谊路528号湘诚万兴大厦南栋2楼)

2.识字岭营业部(长沙市人民中路35号,人民中路与芙蓉中路十字路口东北角)

3.河西营业部(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大道298号曙光泊岸5栋201,南湖路隧道南口)

4.省政务服务大厅营业部(天心区银杏路6号人社厅综合楼)

(二)线上办理

下载手机APP,关注微信公众号办理。

七、办理时间

省政务服务大厅营业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16:30-17:00为结账时间。

友谊路营业部、河西营业部、识字岭营业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16:30-17:30为结账时间,星期五下午不对外营业。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