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会经财政厅备案批准,现对交通行业的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其安排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关于加强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2、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3、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5、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6、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7、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8、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
二、培训时间
2020年 9月16-18日,9月15日报到。
三、培训地点
湖南交通培训中心,地址:香樟路110号。
四、培训人员
湖南省交通行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五、培训费用
每人每期600元(含资料费),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收款单位:湖南省交通会计学会
银行账号:43001728661050000351
开户银行; 建行长沙和平路支行
联 系 人:全易、朱云辉
湖南省交通会计学会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