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公告
日期:2021-11-08 15:19:51  浏览量:0


根据有关规定,2021年度全国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现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省会计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所有报考条件、要求在考前已充分告知报考人员,所有报考人员需对所提供的材料、所填报的信息履行真实性承诺。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何时,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二、资格审查程序

(一)个人自审

成绩合格人员再次仔细阅读和了解相关考务文件以及本公告的要求,特别是认真对照报名条件中的学历、工作年限等标准条件(见附1)予以把握,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二)资格复审

1、网上资格复审。成绩合格人员(含未参加资格复审的2020年度考试合格人员)应于2021119-20211121日间登录湖南省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履行真实性承诺,上传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信息以及学信网验证码(如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为非全日制学历,且毕业时间至首次报考时间未满足相应工作年限要求的,需同时上传最高全日制学历学信网验证码)。

无法提供学信网验证码的成绩合格人员上传有关证明(见附2)。

各市州财政局负责及时发布本地区复审公告,督促成绩合格人员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上传资料核查成绩合格人员的学历,判断成绩合格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参加网上资格复审的人员应于20211129日登录网站查看资格复审结果。对网上资格复审结果为不通过意见存在异议的,应于20211129日咨询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资格复审。因特殊情况无法进行网上资格复审的成绩合格人员,经报考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可在指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